泰州交警:想钻法律空子,这是万万不可的

4月19日10时30分,泰州交警支队高速五大队交警在启扬高速泰州西收费站执勤时,查获一辆号牌为苏A8J***的小型面包车。经查,该车为非营运车辆,但三名泰州籍乘客通过网约车平台乘坐该车前往南京(平台上登记的非本案车辆)。张某、戴某因从事非法营运被当场查获。目前,此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又碰上个驾校教练酒驾被查,这是在以身试法吗?

4月17日20时许,一辆号牌为苏M7***学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海陵区天和佳园东门路段时,被交警拦下例行检查。车辆驾驶员孙某打开车窗时,车里一股酒气扑鼻而来,交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18mg/100mL,达到了醉酒标准。

经询问,孙某系泰州某驾校教练,当晚与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一杯红酒,本想喊代驾,后因父亲胃疼,着急回家,就自己驾驶教练车回去了,行驶到天和佳园门口时,被交警查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延伸阅读

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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