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74岁,最大94岁!本溪18位老人被骗20余万元!已全部追回

4月7日,平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被害人数众多的集资诈骗案,该起案件中被害人全部为老年人,他们中年龄最小的74岁,最大的94岁。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经平山区法院多方努力,最终成功为18名被害老人追缴回了全部被骗赃款,使该案得以圆满审结。

经平山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1956年生人,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某林业局退休职工。2017年9月间,王某某在本溪市平山区三江大厦内租用了两个房间,作为办公地点,注册成立了本溪孝德旅游文化有限公司。然后,他对外谎称该公司在湖南省醴陵镇有公墓及矿泉水投资项目,需要筹集资金进行投资,骗取被害人付某某、马某等18位老年人信任,与其签订了借款合同,涉案总额为20余万元。案发后,王某某潜逃,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被告人王某某在北京被抓获归案。

被告人王某某实施诈骗的目标以老年人为主,被骗的老年人普遍缺乏相关投资知识,没有足够的能力识破骗局中的漏洞以及明显违反常识的异常情况。该案于2020年1月移送至平山区法院后,承办法官孙家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本案中的受害老人们经济条件并非十分富裕,当初被骗投资也是为了赚取额外收入添补家用。

虽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开庭前孙家强法官无法从看守所提审被告人,面对面地了解赃款去向和被告人的返赃意愿,并且,被告人家属也远在黑龙江无法进行面对面沟通,但是,为了尽快帮助受害老人追回赃款,切实维护老人们的合法权益,孙家强法官多次“线上”办公,采取微信视频的方式与被告人家属及其律师“隔空”对话,在线沟通,积极向被告人家属释法明理,使得被告人家属最终放下思想包袱,通过其在辽宁的亲属将诈骗的赃款总计20余万元全部退缴到法院。

4月7日上午10:30,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进行了网上庭审直播。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赔全部集资诈骗赃款并履行罚金刑,可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 平山区法院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小编提醒】

近几年,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健康养老”“销售保健品”“投资理财”等幌子,采取欺骗诱导、虚假宣传等方式,诱骗老年人将养老钱投入所谓的高额回报项目,导致不少老年人最终血本无归。

骗子着实可恶,老年人也应该提高风险意识,多参加政府举办的宣传活动,学习防骗知识,克服贪念,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的念头。建议老年人在投资理财时优先考虑国债、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而且要通过正规的渠道去银行购买,切不可贪图高利息、高回报,投资理财一定要量力而行。

再次向大家发出提醒: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二三里编辑 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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