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解决纠纷丨小履行 大艺术

“感谢福绵区法院,不然我真不知道怎么把钱拿回来”

等待在调解书上签字时,原告李某向主办法官梁贤感慨道。

2020年4月3日,福绵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传来笑声,原告李某从被告温某手里接过钱款,两位当事人主动握手,刚刚还严肃的脸上都不约而同地露出了笑容。至此,一起借贷纠纷因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且当场还清债务,实现一次性解决纠纷。

案 情 回 顾

2018年8月,李某通过微信方式借给温某5000元装修房子。经多次还款,至2019年,温某仍欠李某1400元。此后温某不但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还玩起了失踪。多次追债无果后,李某来到福绵区法院起诉温某还款。

▲图来源于网络

艺术调解 巧化纷争

梁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发现这是一笔小标的纠纷,而曾经是好友的双方,为了1000多元翻脸而对簿公堂,想必是有所隐情,审判+执行固然可以替李某追回欠款,但是想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则需要用更多的耐心和更好的方式。综合考虑原告的诉求与双方的关系后,梁法官决定在庭下开展调解工作:既能快速解决这个小额的纠纷,也更有利双方的矛盾化解。

玉林市法院调解能手梁法官施展出其高超的调解艺术,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不断尝试与被告取得联系,并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诉讼和执行的后果,积极劝说其到庭调解,最终被告同意与原告见面调解。

上午8点50分,原、被告方在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见面,在梁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温某当场偿还1400元本金及利息。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期,福绵区法院积极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以“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为抓手,争取让群众只跑一次,甚至通过“广西移动微法院” 足不出户进行诉讼活动,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矛盾,力争一次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真正实现司法便民、司法为民。

文 / 图:朱海明

编辑:林子然

审核:莫洲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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