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法院 :“活封活扣” 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4月3日上午,雨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团队十余名干警集结完毕,驱车前往安徽某机床公司、马鞍山某机械公司等6家企业,妥善完成对上述企业厂房、设备的“活封活扣”,在坚持严格依法执行的前提下,既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复工复产的负面影响。
2019年12月份,原告马鞍山某银行与被告安徽某机床公司、马鞍山某机械公司、杨某、石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雨山法院依法审理,一审判决被告安徽某机床公司在法定时间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各项费用合计1046万余元,马鞍山某机械公司、马鞍山某模具公司、杨某、石某等17名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生效后,各被告均未自觉履行,马鞍山某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雨山法院执行查控团队向该案18名被执行人均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文书材料,并对其名下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查询,但均未发现足额财产可供执行。
4月2日,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最新线索,该案中6家被执行企业在马鞍山市均有规模较大的厂房、设备,并申请法院进行查封、扣押,执行干警对上述财产线索进行了详细核实,了解到该6家企业目前订单饱和,正在全力恢复生产运行,如果单纯的采取执行强制措施进行查封、扣押,将会对企业后续的正常运行以及还款造成不良影响。该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立即就相关情况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同时,执行干警及时向申请人告知了被执行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分析了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对以后债务履行的重要意义。被执行企业也多次主动承诺还款,希望法院能够进行调解延期还款。经过多方协调,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活封活扣”措施表示理解。
4月3日上午,该院执行实施团队迅速出动,由执行庭庭长方雪峰带队前往查封、扣押现场,了解了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对企业的厂房、设备进行了“活封活扣”,鼓励企业尽快恢复生产、摆脱困境。执行过程中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的权利义务。
疫情防控期间,雨山法院强化“善意执行”理念,对利于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加大执行力度,对不利于企业复工复产的做到依法灵活、善意执行,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复工复产的不利影响,保障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