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人才安居房、编制“周转池”,山东32项人才政策干货满满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七个方面提出32项创新力度大、含金量高、彰显诚意的人才政策,包括普及电子惠才卡、专额定向选调毕业生、配建人才安居房等具体措施,干货满满。

面向国内知名高校组织专额定向选调

高校毕业生是难得的人才资源,如何吸引并留住这一群体?《措施》提出,在国内外知名高校设立招聘联络站,省市联动实施“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全球TOP200高校和自然指数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35岁以下博士到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省财政统筹给予补助(视同省政府奖励)。

此外,鼓励各市按照属地原则,结合实际实施降低高校毕业生生活成本措施,省财政根据成效给予各市奖补。

山东还将面向国内知名高校组织专额定向选调,实行“送考上门”“一站式录用”,考试、体检、考察、录用工作20天内完成。对参加完笔试面试环节、因岗位数量限制未录取为定向选调生的,采取支持性便利性措施吸引到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由录取单位为定向选调生每月发放生活补助,连续发放2年。定向博士选调生工作满4年,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可提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在全省统筹安排。

探索配建人才安居房 布局建设山东省实验室

山东还将提升“山东惠才卡”服务,实行符合条件直发制度,普及使用电子卡。

各地可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探索配建人才安居房,由地方政府以优惠价格向人才定向供应。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在满足当地保障性需求后可调剂作为人才临时租住房。探索规划建设国际化社区。

支持与知名高校和国家级院所共建重大科研机构,布局建设山东省实验室,争取大科学装置落户我省。支持青岛国际院士港等高端人才载体发展,探索建设国际顶尖科学家实验室。支持重大科研机构与高校共同培养研究生。

今后科研人员因公出国也将更加便捷。按照《措施》,山东将扩大科研人员因公出国“一张表审批”试点,在证照办理等环节建立绿色通道,原则上1个工作日办结。教学科研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持普通护照出国执行学术交流合作任务的,说明理由并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持普通护照出国。

建编制“周转池”  试点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

《措施》还为事业单位招揽人才“放权松绑”。

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推动实行“自主组织、事后备案”。对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聘用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博士及其符合规定条件的配偶,优化调配流程,可由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后,先行开展考察、审档等工作,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正式任职。

给予引才用才成效显著的高校、科研院所省级人才工程配额,用于自主培育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实行省属事业单位高层次退休专家特聘制度,允许继续招收研究生,申报有关省级人才工程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建立编制“周转池”,已满编的事业单位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或博士,可申请使用“周转池”编制办理入编。到我省企业创新、园区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程序引进到事业单位。

将财政科研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调整权全部下放给项目单位。试点实行财政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科研急需设备和耗材,可由项目单位或团队自行采购,独家代理或生产设备按程序确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组建山东人才发展集团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注意到,《措施》大步迈出人才治理市场化脚步。

按照《措施》,山东将组建山东人才发展集团,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运营,向用人单位提供人才对接引进、人才项目运营、人才创业投资等服务。

与此同时,支持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省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由所在市提供3年免费办公场所。支持社会力量创办财务、法务、创业指导等人才服务机构,新获评全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的,省财政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对引领或促进行业发展的,再给予20万元奖补。

支持用人单位市场化引才,用人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引进人才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后,省财政按引才费用10%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创新“人才贷”产品,在我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设立“人才板”,新挂牌企业直接融资100万元以上,省财政奖励10万元。

此外,推动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加快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按比例分享成果转化收益,增设技术经纪专业职称。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杜亚慧 实习生 王文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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