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山东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深化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
根据部署,对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他困境儿童申请条件的,可通过网络方式提供相关证明,也可采取个人承诺方式先行保障,疫情结束后再补办手续,做到快速审批发放。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采取下放审批权到乡镇(街道)、先救助后补办手续,适当上调临时救助限额。外来人口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由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同时,山东要求各地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以村(居)为基本单元,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普遍走访的方式,对困难群众和需要照料帮助的特殊困难人员进行一次大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准确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和真实需求,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要求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认真组织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督导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困难群众,各地党委政府要统筹人员、资金、物资等资源,实行一对一包帮责任制,做到每天都有联系、每周至少登门走访一次,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据悉,今年以来,山东有4.97万名困难群众新纳入了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全省共开展临时救助2868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377万元;为465.68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1.9亿元。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齐静 通讯员 张子龙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