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建立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口罩供应平台

7日,济南下发《关于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全面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十五条”,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记者了解到,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由6月底之前延长至2020年年底,同时济南将建立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口罩供应平台。

  《意见》指出,在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付支持力度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签订业务合同的,要按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不得形成逾期拖欠,鼓励预先支付不少于30%的款项。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要在货款回收、原材料供应、项目发包等方面,加大对产业链上个体工商户的支持,促进产业链平稳运行。

  同时在准许证照延期办理方面,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个体工商户,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由6月底之前延长至2020年年底。

  《意见》指出,依法对个体经营者豁免登记。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各区县要划定场所、延长时间,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积极组织口罩供应方面,建立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口罩供应平台,逐步满足广大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需求。

  同时《意见》明确,畅通诉求意见受理渠道。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政策信息发布和问题诉求反映平台”,24小时受理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方面的诉求,及时将诉求推送相关部门办理。定期梳理反映的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方面的问题,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夏侯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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