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3月1日,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3项公安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顺利启动。
据介绍,3月1日起,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 16个城市第一批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试点首日,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为办理登记、检验的机动车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1.6万个,为六年内免检车辆网上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1.9万个。 同时,向4225万辆检验有效期内的在用车辆推送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等方式核查车辆检验状况,试点和非试点地方公安交管部门均不以这些机动车未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