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安县公安局干警将两位闹卡点、造谣言男子拘留罚款
近来疫情防控阻击战正进入关键时期,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公安民警与社会各界都在全力抗击疫情,但仍有人却置法律于不顾,寻衅滋事,造谣生非,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教训深刻。
案例一:2020年2月14日23许,新安县城关镇刘村居民刘某洋(男,33岁)酒后到刘村卡口处,将自己的红色雪佛兰轿车停放在卡点路中间,并无故对卡点村干部进行辱骂,并将桌椅推翻。城关派出所民警接警到达现场后,刘某洋仍在辱骂村干部及卡口工作人员,再次把卡点桌椅推翻,严重影响了卡点疫情防控工作。
2月15日,新安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刘某洋寻衅滋事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并送达拘留所执行。
案例二:2020年2月15日下午,新安县正村镇中岳村义安煤矿陈某(男,36岁),在未核实信息真伪的情况下,安排职工王某(男,28岁)编辑微信消息发送在工作微信群中,信息部分内容称“正村石泉村,皮带队韩**之子,从无锡回来,已确诊感染冠状病毒,现已被医院带走治疗”,该消息随即被大量转发。正村派出所接警后经核实,2020年2月12日,正村镇石泉村韩某某从无锡返回家中,2月14日出现发热情况,经正村卫生院治疗,当日已经退烧,现在家隔离观察,并未被确诊为新型冠状肺炎,该王某编发的信息不实。
鉴于该二人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2月16日,新安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陈某、王某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各罚款伍佰元处罚。
警方提示:请广大群众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积极配合卡点、社区、村委防控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服从管理,杜绝因情绪过激导致的违法行为。同时不要散布谣言,不要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扰乱公共秩序,对故意散布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谨言慎行遵纪守法。(高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