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拒不配合调查 法院依法传唤予以训诫

据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1月20日消息,近日长宁法院为查询被执行人下落到某物业公司,物业人员拒不配合,言语激烈,甚至有暴力攻击倾向。之后,法院下达传票对物业公司进行训诫,1月2日物业公司负责人递交书面致歉信。

近日,为查明一起案件被执行人的经营状况,上海长宁法院两名执行人员根据被执行人工商登记地址,前往浦东某工业园区展开实地调查。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执行人工商登记地址现被该工业园区的物业公司使用。

为进一步查寻被执行人的下落,执行人员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对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做必要调查,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非案件当事人为由拒绝配合。执行人员反复向物业公司释明协助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拒不配合法院调查工作的相关法律后果,然而,在场员工仍然对法院的调查工作具有严重的抵触情绪,言语激烈,甚至有暴力攻击倾向。为避免矛盾激化,执行人员当即撤离,当天调查工作未能完成。

为维护司法权威,两日后,执行局由顾首明法官带法官助理、书记员及法警再次前往该物业公司继续案件调查。在法官又一次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物业公司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在场一名负责人当即对下属员工拒不配合法院调查工作表示歉意,并主动在调查笔录上签字。

因该物业公司已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上海长宁法院当即向该物业公司送达传票,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来院说明拒不配合法院调查工作的原因。

12月30日上午,物业公司负责人与律师及涉事员工一同到院。该公司表达歉意,认为此事反映了其公司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管理不到位,公司将立即召开董事会,对涉事员工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公司。物业公司表示今后加强对基层员工的普法教育工作,增强公司每一位员工的法律意识。

上海长宁法院针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训诫,公司负责人诚恳接受。1月2日下午,公司负责人与法律顾问主动来院,递交书面致歉函,在函中写明了公司就此事的认识及相关整改方案,表示公司一定会举一反三,遵纪守法。

后续,执行局将向该涉事公司发送司法建议,对公司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等方面给出整改意见,并视反馈情况作出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匡小颖

编辑/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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